(一)申诉
1.范围与内容:仅限于裁判长对运动员的扣分,内容包括如下:
(1)裁判长对运动员完成套路时间不足或超出的扣分。
(2)裁判长对运动员未按规定套路顺序演练、增减或改变动作的扣分。
(3)裁判长对运动员配乐不符合规定的扣分。
2.程序及要求:如果运动员对裁判长对其本人的扣分内容有异议,该运动员必须在2025年5月19日24时(北京时间)
前提出申诉,您需向银行账号:0200008109200159140 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体育馆路支行银行账号缴付1000元人民币申诉费,在缴纳后,请将视频名称,姓名,手机号,仲裁事项申请,转账信息发送电子邮件至liangzh@sports.cn。并且一次申诉仅限一项内容。
(二)仲裁
1.仲裁委员会接受参赛者的申诉,并及时做出裁决,如申诉理由成立,改变裁判结果,退回申诉费;如申诉理由不成立,则维持原判,不退申诉费。
2.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,参赛者必须服从仲裁委员会的最终裁决。
3.仲裁结果书面通知提出申诉的参赛者。
(三)对参赛者"网络人气奖"录取奖项有异议的,请拨打客服电话(010-67158866-667或010-67158866-775)或发电子邮件至liangzh@sports.cn,经核准后理由成立的,予以更改。